2010年6月25日

99年6月8日第四次委員會會議記錄



太普尚隱大樓第二屆管理委員會

第四次委員會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9968(星期二) 下午8

開會地點:一樓大廳

會議主席:主任委員 林國龍                 記錄:劉順盛主任

出席委員:○○、呂○○、劉○○、潘○○、郭○○、李○○

列席人員:S1楊晉傑、A1-15F楊勤一、華隆消防 徐淑雲、聯安保全 林英欽協理、聯安保全 葉宗熹課長、中央保全 楊丁財襄理



壹、管理室工作報告:

5/11-聯安保全公司協力廠商-人興環保進場實施環境消毒(B1F~B3F,空中花園,週圍水溝)

5/13-B棟頂樓往曬衣場防火門上端磁力鎖故障,修復。

5/13-B-B1F梯間外面上方污水管滴水,太普建設修復。

5/17-清潔人員清洗大廳邊水池,於下午445分完成。

5/25-晚上2337接獲大廳值勤人員通報:電腦顯示A棟水池低水位,主任趕到現場督導人員執行排除。凌晨0045恢復正常。

5/27-機械停車位廠商例行保養並張貼升降設備合格證。



貳、  提案討論:

(1)、大樓機電消防廠商維護合約問題討論。

I.  提案緣起:

a、保養合約約定內容:

華隆消防工程器材有限公司(下稱華隆公司)為本大樓消防合約廠商,維護本大樓消防設施安全運作,依合約約定每月定期保養兩次,每次均需填製保養報告書呈管委會,於保養中如發現有需維修、更換器材零件等,需向管委會報告,並提出維修建議及報價單。

b、華隆公司未善盡合約義務:

依據管理室主任填載工作日誌及週報表記載,華隆公司先後於本年422日、55日分兩次完成大樓機電巡檢、緊急消防警報器測試並更換避難方向燈、出口燈、照明燈之故障電池(貼保固一年透明貼紙以資識別)、梯廳故障日光燈(以上項目422日完成,報修更換出口方向燈電池22具);大樓機電保養全棟大樓消防拴箱及水袋箱皆已貼上封條、緊急發電機測試正常、完成尚未檢修消防避難項目、更換故障日光燈管計23根、10D日光燈管3根、B1梯廳通風扇馬達故障報價等(以上項目55日完成,報修方向燈故障5具、出口燈故障3具)。

c、管委會抽檢結果與檢測保養報告書內容明顯不符:

經管委會委員於59日抽測地下樓層B1B3停車場及樓梯間各消防避難方向燈、出口燈及照明燈,發現仍有26具消防避難方向燈、出口燈及照明燈故障,並透過管理室主任電告華隆公司儘速派員維修,華隆公司保養人員於521日檢修,其報告仍僅提出方向燈故障B1 137車位前、B2 103車位前共計兩具,認為係機板故障。又於63日檢測保養報告針對地下室部分,仍未檢測出全部故障燈具。因而認為華隆公司檢測保養不確實,除違反合約約定勞務給付義務外,並怠於作為顯然危急本大樓住戶於急難時透過緊急照明燈具安全避難之虞。

d、程序:華隆消防公司,係於聯安保全合約中共同訂立連立契約,費用併計於保全、樓管月費中,保養費每月8000元,本次會議派員參與委員會議說明。

II. 討論:

a、委員質疑華隆公司並未依照合約保養確實檢測各消防設備,並有浮濫報修,卻未實際檢修之嫌,否則豈可能於完成保養後5日內即發現有多達26具損壞,尤其其中有3具經檢測仍屬故障之出口方向指示燈竟貼有9955日更換維修之貼紙,甚至有1具測試按鈕脫落無法按押測試,定期保養草率且缺失嚴重。

b、華隆公司到場人員說明略以:其公司保養人員並無缺失,在55日保養完成時確實已經維護大樓設施堪用,電器設備何時要損壞無法確知,該公司已經善盡合約責任等語。

III.     決議:

請管理室主任陪同華隆公司於610日完成大樓檢修,並向管委會提出檢測報告。

(2)S1店鋪(日安咖啡店)廣告招牌討論(續)

議題:延續第三次委員會議討論結論,日安招牌較其他店家招牌突出,如何處理。

I. 討論:

a. 委員會既已同意其設招牌,如又要求其裁切,恐予人為德不卒之感。

b. 日安派員到場表示,願意切割,但其招牌以保護牆面方式施工,結構經過評估設計,如裁切有危及招牌結構安全,懇請通融。

II. 委員意見:正反意見併陳如下:

a. 不同意現況保留:

為維護各店家公平性,認為仍應就超出部分予以切齊

b. 同意現況保留:

(日安咖啡招牌設立本屬特殊個案,在規約及區權會未決議限制下,其設立招牌准否及大小管委會有裁量權限)

(a)從大樓型態立論:

    本大樓屬住商混合型,大樓住戶當初選擇本大樓,應已明白並接受一樓店面有商業活動之事實,於其不抵觸大樓規約下,本應給予適度尊重,其等權益亦應受同等照顧及維護。

(b)從區域經濟活動軌跡及大樓保值觀點思考:

  本大樓附近商家經營環境艱困,常見商家因營運困難時有退出更迭,形成本區域商業活動不活絡刻板印象。本大樓店鋪商家目前均已租用中,且營業項目均屬具有相當水平之商品,如此既可維持本大樓炙手可熱區域價值,又可推升住戶生活品質,此乃住商雙方皆可獲利之雙贏結局,大樓住戶本應抱持樂見其成態度才是;

  反之,住戶佔多數,以會議議案表決形式決定,所造成任何增加商家成本支出或其他不利於商家營運之結果,極可能減損經商者使用本大樓店面意願,如因此令店面閒置,大樓一樓猶如荒城一般,又將如何維持本大樓在本區域價值?大樓價值貶損大樓住戶不也同受其害?

   期望大樓住戶表達個人意見時應考量是否僅因以不確定的「大樓外觀受影響」為由,卻有意或無意間成為區域經濟活動之絆腳石及大樓價值貶損之推手!

. 決議:

      因日安咖啡設置招牌前曾有意且多次欲徵詢前屆管委會同意,然因管理室主任未轉 達,造成今日存廢及規格問題,已如9954日第三次管委會會議紀錄詳細載明,此部分不可完全苛責日安店家之過失,當然也不應由其承擔全部不利益後果。請日安委請招牌廠商就招牌修改可行性提出專業意見,如結果有危害其招牌安全性之虞,即向委員會說明,本案下次委員會再做討論。



(3)、電梯車廂增設壓克力公佈欄。

說明:延續第三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並尋商報價。

決議:每個車廂設置A42壓克力公佈欄一個,並增設大樓名稱於大門外面立柱,方便訪客辨識



(4)、頂樓加裝監控設備討論。

說明:延續第三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5/14將委員會函文郵寄太普建設公司收。6/4主任遵主委指示連絡太普建設公司。6/7主任再次連絡太普建設,得到回覆:無法增設。

決議:為維護住戶居家安全再與太普建設公司溝通爭取。



(5)、購買3A字形鋁梯討論。

說明:園藝廠商本月開始進場維護,因本大樓樹木甚高,故須購買3A字形鋁梯方便修剪,詢價$4500

決議:通過購買並列入大樓資產列管。



(6)B棟一樓電梯旁木製櫥櫃留存討論。

說明:99.5.31止, B棟住戶問卷調查表共回收14份:保留12份,拆2份。

決議:保留木製櫥櫃



參、散會:晚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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