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會時間:一百年元月二十五日(星期二)20:00時
肆、出席人員:
王○○、潘○○、呂○○、李○○、劉○○、郭○○
(一) 案由:
二、案由:丹寧基調招牌架設未先通知委員會。
說明:店面S9在原有招牌上增設丹寧基調四個大字,影響外觀。
決議:店面裝潢施工前,除繳裝潢保證金外,須將招牌及施工圖向委員會報備。
高雄市前金區 shine.plaza.bmc@gmail.com
壹、開會時間: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二)20:00時
貳、開會地點:一 樓大廳
參、主 席:林主任委員 國龍 記錄:東京都公司~洪宗欽
肆、出席人員:
呂○○、李○○、郭○○
伍、列席人員:
東京都公司 李主任增慶、總幹事 洪宗欽
陸、管理中心工作報告:請參閱會議資料。
柒、討論及決議事項:
(一)案由:櫃檯坐椅更新。
說明:目前櫃檯用椅為無靠背,值勤人員12小時下來確實很累,考慮夏天悶熱,購買時注意通風良好材質。
決議:委員會同意購買兩張五輪事務椅,無扶手靠背為網狀材質。
(二)案由:住戶反映地下三樓長期以來臭味問題。
說明: 1.地下三樓有化糞池、截油槽及污水放流池,現每日抽排風五個時段,地下二樓三個時段,地下一樓二個時段。
2.6月份時因此問題建議抽水肥,但抽完不久還是有臭味情形。
決議:請清潔公司就三方面檢查、評估臭源。1.筏基水池是否受污水污染2.加強截油槽清理3.污水放流池、化糞池放生菌改善
(三)案由:全棟大樓一樓以上部份逐步改為14WT5省電燈管。
說明:B棟3樓以上電梯間28WT5燈管已於11月23日改為14WT5燈管,較原有燈管省電一半,且住戶並無反應較暗。
決議:A棟大樓即日起也逐步改為較省電14W燈管。
(四)案由:住戶反映浴室漏水問題,牽涉建設公司按摩浴缸基座部份沒作防水。
說明:住戶浴室有漏水問題,因樓上樓下共同壁問題,請委員會代為協商如何安排維修時間,施工後才發覺牽涉到建設公司按摩浴缸基座沒施作防水,易造成樓上樓下芳鄰產生誤會。
決議:先行公告統計住戶按摩浴缸漏水情形,再由委員會出面和建設公司交涉以維護住戶權益。
(五)案由:副主委反映S9(光復一街30號)店面招牌上多增丹寧基調四個字,非左右店面統一招牌。
說明:11月29日丹寧基調來掛招牌,王副主委察看後覺得非左右店面統一制式招牌,即報請委員會處理,主委裁示於第八次會議中討論。
決議:屋主李珠清委員 查明後,再向委員會報告後討論。
捌、臨時動議:
先行預告第九次委員會會議於元月25日(二)20:00舉行,屆時討論3月12日(六)第三屆區全會議題。
玖、散會(20:50時)
主席簽章: 附件:會議資料 太普尚隱大樓管理工作報告 日期:99.11.6~12.13 A. 11/6門口花台藍色聖誕燈整棵樹皆不亮,經向廠商購買變壓電源線,已救回大半,剩下聖誕樹燈因更換難度較高,建議暫不更換。 B. 11/6B3-10盧小姐因天花板漏水問題,請委員會和樓上住戶協商處理,經主委聯繫後太普建設已於12/9日進入B3-11F施工。 C. 11/9連絡安全網報價最低者42000(未稅).7mm 強度是否承載16F至3F D. 11/10 A5-5F反應A5-6F浴室漏水已有一段時日經
主委協商後A5-6F終於同意太普建設進入施工並分3次,於12/11完工。 E. 11/9 消防輔助泵浦軸封及連成錶漏水,經比價後由長鈜機電消防以2850元,11/17施作完工。 F. 11/10辰鋒科技門花台有一大理石磚脫落連絡太普建設於12/11完工。 G. 11/19灑水泵浦有失壓狀況,經連絡3家廠商勘查及測試後失壓狀況停止。 H. 11/23更換B棟3F以上電梯間28WT5燈管改為14WT5省電燈管,A動即日起也開始更換。 I. 11/27 新停車證150張製作完成開始換發,換發至12/13止已換50張。 J. 11/29 S9(光復一街30號)來掛招牌,副主委察看後反應丹寧基調四個字,非左右店面統一招牌。 K.12/2太普建設來拔針B2-79及B2-99車位後方壁面漏水及油漆。 L.12/4至青年路估價櫃檯用五輪事務椅無扶手,靠背為網狀透氣材質。 M.12/7 B棟貨梯來施工損壞玻璃更新。 N.12/8進入B2-3F住戶後露臺因有採光罩,估算安全網裝設點。 O.12/8 B棟貨梯來裝設公布欄 。 P.12/8明陽通訊來施工A/B棟貨梯內監視器移機,12/10完工。
太普尚隱第二屆管理委員會第七次例行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星期一)20:00時
貳、開會地點:一樓大 廳
參、主 席:林主任委員 國龍 記錄:東京都公司~洪宗欽
肆、出席人員:
王○○、潘○○、呂○○、李○○、劉○○、郭○○
伍、列席人員:
東京都公司 陳副主任良榮、總幹事 洪宗欽
陸、管理中心工作報告:略。
柒、討論及決議事項:
(一)案由:推選主任委員。
說明:上次會議經委員們慰留,主任委員仍有辭意。
決議:多位委員再次慰留,主任委員默許繼續擔任主任委員乙職。
(二)案由:新停車證製作。
說明: 1.舊停車證因上有中文尚隱字樣,容易洩露居住地隱私。
2.新版停車證提供3款型式供委員們選擇。
決議:保持原圖案設計,中文部份改為英文,車位號碼字體加大。
(三)案由:A棟10樓室內貼隔熱紙案。
說明:A棟10樓因長輩手術後畏光,原有窗帘並無法有效改善,唯有加裝隔熱紙,有恐事涉大樓外觀部分,故向管理委員會申請。
決議:經討論貼隔熱紙在專有部份,視同加裝窗帘同意施工。
(四)案由:大樓天井(位於B2、B3及A1、A5間)安裝防墜安全防護網。
說明: 1.已於第6次會議通過同意安裝,已請廠商報價。
2.共有四家廠商報價,由肆萬多到陸萬之間。
3.規格有10mm粗和7mm兩種。
決議:詢問網目密度後再用會辦單決定廠商。
(五)案由:裝潢施工保證金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費未領,列入保全公司移交。
說明: 1.9月30日中央保全移交東京都公司時,有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未領出席費$5,000元,經查確認金額無誤。
2.裝潢施工保證金有2筆(1筆$50,000元,另1筆$30,000元)。
決議:三筆款項合計$85,000元,先匯回管理委員會帳戶。
(六)案由:門禁管制和監視器鏡頭畫面。
說明: 1.大門和側門深夜和凌晨是否有門禁時間。
2.電梯內有鏡頭無法照到訪客的臉,致使無法辨識。
決議:大門和側門從24:00時至翌日06:00時管制,住戶進出時請用門禁卡,公告重申裝潢戶施工由住戶提供門禁卡,以方便管制。
捌、臨時動議:
(一)案由:100年元旦是否舉辦聯誼活動。
決議:經與會委員決議不舉辦。
玖、散會(21:00時)
壹、 會議時間:99年9月20日(星期一)
下午7時30分
貳、 會議地點:一樓大廳
參、 會議主席:林國龍 主任委員 紀錄:林國龍
肆、 出席委員:王○○、潘○○、呂○○、劉○○、郭○○
伍、 列席人員:東京都保全沈副科長 、漢衛保全黃經理
陸、 專案討論中央保全不續約
說 明:
一、 委員會於9月15日常會上曾就中央試用期滿後是否續約一案做成決議及附帶決議:為避免經常更換保全公司造成住戶不安,仍許中央保全公司續任至契約期滿日(100年6月30日)。並附帶決議於契約增定違規罰則。
二、 中央保全公司來函表示,因無法接受增補契約所定條款,於合約約定試用期日起不再續任。
決 議:同意中央保全不續任。重新甄選大樓新任保全公司。
柒、 甄選新任保全公司
一、公開競標
1.
參與競標保全公司(依筆畫排序)
A.
東京都保全
B.
漢衛保全
2.
簡報內容摘要及報價:參附件保全公司書面簡報報價單。
3.聯安保全不許參予理由:聯安保全於99年6月底退場後次月曾發函委員會,就其配合之華隆機電消防遭委員會扣款一事,要求委員會退款,否則不排除就中央保全公司吸收其四名保全員留用於本大樓與扣款兩件事一併對委員會提起訴訟。委員會因而認為聯安保全短期內不宜再參予本大樓保全事務,以免利害衝突角色不明。
二、
委員會聽取簡報及交換意見後:
1.本屆委員共計7席,本次表決會議共有6席委員出席,依上開計票方式,應由獲得5席委員票選者得標。
2.表決結果:東京都保全獲得出席委員全體一致票選,優先議約,合約期間自99年10月1日起至100年6月30日止。
捌、 臨時動議:
案由一、98年消防年度申報待改善內容
說明:
一、98年12月25日消防設備申報,經消防局通知多處缺失須改善,惟迄今仍未改善,消防局通知如於9月30日前仍未完成改善,將裁罰。
二、針對缺失改善,已經委請長鋐消防設備公司、東林消防設備公司等三家消防設備公司估價。(如附件)
決議:針對各缺失項目,由各消防設備公司就單項最低價於期限前改善完成。
案由二、現任主委請辭主任委員一職
說明:因再次變更保全公司,造成全體住戶不便及委員會困擾,本人難辭其咎,應由主委負最大責任,故請辭主任委員一職。
決議:無結論。
玖、 散會。(下午9時10分)
太普尚隱大樓管理委員會
壹、 會議時間:99年9月15日(星期三)
下午8時
貳、 會議地點:一樓大廳
參、 會議主席:林國龍 主任委員 紀錄:林國龍
肆、 出席委員:
王○○、潘○○、呂○○、李○○、劉○○、郭○○
伍、 列席人員:中央保全 楊襄理丁財
陸、 管理室工作報告(略)
柒、 討論及決議事項:
案由一、A棟2~7樓小公及電梯間偶有異味飄散無法排出,是否將循環風扇增設定時器,以適時流通空氣(接續第五次會議議案決議追蹤討論)
說 明:
1.目前該區域裝置紅外線感應器,連接循環風扇及燈光,於人員進出時兩裝置同步啟動。
2.該區域散發異味無法排出為建設公司原始設計不當導致,幾經詢問太普建設並請其派員會同勘查,該公司認為並無任何有效改善方法。理由如下:
(1)縱增加循環風扇運轉,亦僅為內部空氣循環,並無任何孔道可供排出。
(2)消防排煙閘門風扇運轉時需消耗龐大電力,將違反大樓與台電契約約定使用電能上限,依約台電將會要求本大樓繳納違約金。
(3)在通常使用情形下,住戶多僅於該處短暫停留,影響應屬有限。
決 議:不同意增設定時器。
案由二、本大樓天井(位於B2、B3及A1、A5間)安裝防墜安全防護網。
說
明:
一、因集合式住宅大樓物件墜落中庭或天井時有所聞,如能加裝安全防護網,應可於意外發生時提供一定程度安全保護,因而提案。
二、各戶面對天井部分均設有窗戶且窗台高度尚不足以達安全程度,易為一般成人、小孩等意外越過或攀爬,再者因規約約定不得加裝鐵窗,對於幼童產生淺在性危險,管委會對此應盡可能提供防範。
三、為兼顧美觀,建議於大樓天井三、四樓間裝設高強度防護網。
四、如認為有必要,R1樓空中花園、曬衣場與15樓間亦可考慮增設一面防護網。
五、但不建議於每隔3~5樓層間樓層均設立,如此不僅有礙觀瞻,且易成為竊賊便利通道。
決 議:同意安裝,先委請廠商估價。
案由三、頂樓空中花園增設健康步道、遮陽傘。
說
明:增加住戶休閒空間選擇。
決 議:不同意。
案由四、電梯門感應音量回復,電梯內語音說明音量調整至一般人皆可聽見大小
決 議:同意,但感應聲頻率應調低,以免刺耳擾人。
案由五、大樓汽車停車證更新及更新內容。
決 議:為確保住戶隱私,於更新後,僅記載樓徽及停車位編號,不記載『尚隱』二字。
案由六、中央保全試用期間問題及是否續約。
說 明:
一、 中央保全公司自99年7月1日起進駐本大樓,合約約定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二、 試用期間保全員始終無法適任:
除中央保全所留用前聯安保全公司四名保全員外,中央保全公司自派人員始終無法適任,異動頻頻,前後異動之保全人員超過12位,引起住戶極大不安全感。
三、 幾起重大違紀行為:
1. 酗酒:保全員蔣仁智酗酒後值勤趴睡一樓櫃臺,且經查該保全員之前於其他案場即曾發生類似行為。
2. 違規停放汽車:保全員廖成龍將其自有小客車停放於大樓住戶編號120停車位超過5次,履經車道保全勸阻均抗拒不理,甚至自行動手升起車道柵欄將車輛停入地下室。
3. 管理室主任包庇違紀行為:據委員會詢問廖廖成龍本人,其表示停車一事主任之前已經知情;委員會將廖員違紀情事告知中央保全公司主管後,管理室主任竟頻頻追查是哪位保全員告知管委會,並在管委會主委詢問時答稱:「那我的機車停放於地下室是不是也不行?」
4. 中央保全公司主管多次要求管委會隱瞞占用住戶車位一事,以免影響當時正要發出的「保全公司試用住戶滿意度調查表」,造成住戶反感而遭投反對票。
5. 附件1:中央保全向管委會道歉函影本。
決 議:為避免經常更換保全公司造成住戶不安,仍許中央保全公司續任至契約期滿日(100年6月30日)。
<附帶決議>:契約增定違規罰則(附件2參照),並說明增補契約內容之罰則條款及罰款數額可協商調整,以求取雙方最佳利益之衡平。
捌、 臨時動議:(無)
玖、 散會。(下午9時10分)
太普尚隱大樓管理委員會
附件:1.中央保全向管委會道歉函。
2.增補契約
附件1:中央保全向管委會道歉函
附件2:增補契約
增增補契約契約
本增補條款係甲方(下稱甲方)與中央保全公司及中央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乙方),自99年7月1日起至100年6月30日止之保全、管理維護契約之附屬契約,屬該契約之一部份,自雙方簽訂日起生效,並與該契約同存廢。
第一條(終止契約事由)
如具下列事由,甲方得隨時終止雙方服務契約:
乙方派駐本大樓之管理室主任、管理員、清潔人員等調任至本大樓,未經管委會同意或經管委會認為不適任,經委員會通知三次仍不為調離。
乙方派駐本大樓人員如涉及重大違紀行為,乙方應即將該人員調離本大樓,經管委會通知三次仍不為調離。
乙方派駐本大樓人員人數,未經管委會書面同意而未符契約約定人數,經管委會通知累計達三次者。
第二條(重大違紀行為定義)
前條第項所稱重大違紀行為係指下列各項行為:
派駐人員涉及與住戶間有不當金錢往來及與廠商間有收取回扣及不合社會常情有違背職務嫌疑之行為。
派駐人員佔用住戶汽車停車位及其他對本大樓財產、住戶生命、身體及財產所生應負民、刑事責任行為。
對管委會交辦事項怠於作為,除情況急迫如未立即處理損害有擴大之虞者外,經管委會通知三次仍不為改善。
第三條(罰則)
保全及乙方符合下列事由,甲方得自雙方每月服務費中扣款:
具有第一條第項事由,每一人次扣款1000元。
具有第一條第項事由每次每人扣款2000元,另依據所涉違紀行為所造成損害另行計算賠償數額。
本項得連續扣款,至委員會通知終止契約時為止。
具有第一條第項事由,以契約約定各該人員薪資數額按日數比例扣款。
第四條(通知準據)
以上管委會與保全樓管公司間通知,概以派駐本大樓管理室主任工作日誌之主任報告及主委批示記載內容為準。但第一條第、項事由及終止契約之通知應以正式函文為據。
第五條 (回饋條款)
乙方願在保全合約有效期限內,支付甲方委託超商代收大樓管理費每戶每月新台幣10元合計每月新台幣1,180元。
甲方:太普尚隱大樓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林國龍
乙方:中央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五日
太普尚隱大樓第二屆管理委員會 第五次委員會議會議記錄
壹、 會議時間:99年8月4日(星期三)
下午8時
貳、 會議地點:一樓大廳
參、 會議主席:林國龍 主任委員 紀錄:劉淑華
肆、 出席人員:王○○、潘○○、呂○○、李○○、劉○○、郭○○
伍、 列席人員:中央保全 孔特助仁奕、楊襄理丁財、金成鴻公司 李昌吉、蔡育淇
陸、 管理室工作報告
一、6/30與聯安保全公司進行大樓文書檔案、物品、公設鑰匙、燈泡備品、公共設備及財務清冊點交(由王副主委監交)19:00完成交接,保全人員20:00進場值勤,消防設備由金成鴻消防實業有限公司陪同點交。
二、7/2富士達電梯廠商10:22~15:20做A.B棟四部電梯維護保養,並貼上四部電梯昇降設備安全檢查許可証(編號為:033-141288至033-141291等共4枚)。
三、7/5 16:00至地下三樓(B3P3污水、廢水控制盤查看污水(1號)泵浦故障待修(會同金成鴻))
四、7/6 07:49晉邦園藝維護廠商前來大樓側庭及前庭車道旁修剪植栽。
五、7/6 17:25巡揚科技頂樓監視工程施作結束一段落,完成頂樓四支監視器安裝。
六、7/12 13:40巡揚科技公司洪先生前來管理室作感應扣設定,15:00~17:00
A棟客貨電梯刷卡機感應消磁,於17:30已重新登錄磁扣刷卡機已打開。
七、7/13 14:06巡揚科技公司工程人員二人前來進行頂樓A.B二棟監視器施工,18:30完成。
八、7/14 13:10金成鴻機電廠商二員進入大樓地下三樓P3污水池增設一組偵測高水位浮球開關,原浮球改至超高水位控制,完成施工測試為正常,於13:40離開。
九、7/14 金成鴻機電廠商已將垃圾暫存室洗手檯固定水龍頭更換成自由栓水龍頭OK
十、7/16 巡揚科技洪技師送來四張頂樓監視畫面照片,以供呈各委員檢視結案。
十一、7/16
13:58金成鴻機電、消防廠商前來巡檢維護保養,發電機測試、電瓶加水、消防撒水泡沫機組檢查測試,揚水、污水、泡沫機組檢查測試都良好正常。
十二、7/19 電話告知金成鴻機電消防廠商需規劃逃生動線。
十三、7/19 將拆下之B棟電梯壓克力保護板放置B2F電信室內存放。
十四、7/20 晉邦園藝自07:38進場施作大樓園藝植栽修剪整理,15:56完成維護離開。
十五、7/20 取下A.B棟管理費三期未繳之催繳公告,完成催繳事宜,共7戶$76,317元。
十六、7/21
14:33東峯鋁門廠商前來做A棟出入門門鎖修檢,15:07完成檢修,測試可正常上鎖。
十七、 7/21主委指示8/4預定召開委員會議,時間一樣晚間20:00已電話向楊襄理報備。
十八、7/23
15:55巡揚科技洪先生前來管理室檢測二台螢幕,確定二台故障需更新,一台已接近故障,無法搶修需更新。
十九、7/23 呈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消防宣導資料三張。
二十、向主委報告大樓委員會對外代表號為光復一街30號,原用之收發章為光復一街28號,主委答覆可修正。
廿一、7/24
11:10主委指示修正管理室收發章(因住址修正光復一街30號)再加刻一個收費章及公告章,此事須向財委報備(已製會辦單辦理7/27)。15:55電話向監委報告委員會預定8/3召開委員會議,監委希望能更改為8/4。17:18向主委報告可否更改會議召開日期,主委答覆可以更改為8/4 20:00
廿二、7/26 管理室監視螢幕第三台也故障共三台故障更新。
廿三、7/27
10:31巡揚科技洪先生前來檢測監控線路(7/26夜間發生5台監視畫面無影像),經查修後為無電源所致,其故障原因 供應電源的供應器損壞引起。PS:故障之電源供應器係安裝於A棟B1F乙梯安全門外面的網路架上面,故障品已拆下置管理室,於當晚換上管理室現有之備品。
廿四、7/27
11:40金成鴻李先生送來機電部份之報價單,並提醒7/29例行巡檢,檢測逃生梯之緊急照明及逃生指示燈,及大樓逃生動線圖。
廿五、7/27
17:00聯答科技工程人員前來大樓檢查網路外線。
廿六、7/29
13:40金成鴻機電消防廠商前來巡檢發電機,工程師即時報告手動發動三次皆無法啟動,電瓶低電壓(啟動電流只有9V)第四次啟動可以發動,10分鐘後加注蒸餾水於蓄電池電瓶內待一小時後再啟動二次皆無法啟動,註:7/16金成鴻於第一次進廠維護保養,即發現蓄電池內已是無水狀態,當時我有陪同至管理室取用蒸餾水加注於蓄電池內(湯淺電池購於99.1.16日)經15天充電,還是無法蓄電。
廿七、7/29 要求金成鴻機電消防廠商於8月4日第五次委員會議列席說明巡檢,一、發電機用電池電壓不足9V故無法啟動發電機做性能測試。二、發電機室內功率因數表異常,NO1電容器電源關閉,電磁接觸器激磁無法解除。
柒、 討論及決議事項:
案由一、機電廠商金城鴻公司巡檢大樓,派員於委員會上說明巡檢結果及處理建議:
1. B棟B1電梯間天花板目前無裝設通風扇,是否加裝?
2. 地下室污水、廢水、雨水、廚房廢水管道施工有瑕疵,造成管線水平倒置,導致污水逆流積存於管線內,更有些管路有修改故,會造成污水流入廢氣管內,易形成惡臭及管線堵塞等情形。
3. 緊急發電機蓄電池充電器由目前配備為一般充電機,充電量過高蓄電池充飽電後無法自動切斷亦造成蓄電池損壞,建議更換大樓發電機專用充電機。
決
議:1.此為建設公司漏施作,通知太普建設補裝置通風扇。
2.因涉及建設公司原始施工錯誤所致,發函太普建設派員會同機電廠商人員檢測及提出修繕建議,儘速完成修繕,施工費用由太普建設負擔。
3.同意緊急發電機充電器更新為大樓發電機專用充電機,並再詢價(價格不得高於2300元,金成鴻報價含安裝共3500元)。
案由二、A.B棟電梯內攝影畫面模糊問題討論。
說
明:有請三家弱電廠商前來勘察:原因攝影機傳輸線路斷裂,非攝影機故障,須更新線路。(附三家廠商報價單)
決 議:依比價結果請廠商維修。但須督導廠商確保施工品質,以免故障頻仍。
案由三、各樓層電梯間自動感應燈之問題討論。
說
明:電梯間自動感應器,因瞬間啟動電流太大,就易黏住開關造成常開或故障,所以機電廠商建議在感應器及電燈中間加裝前繼計電器,以延長感應器之壽命。(註:每個前繼計電器約400元)。
決 議:先就目前已經損壞及人員進出頻繁區域進行增設及維修(A棟1、8樓、AB棟地下室各樓層增設及維修感應器),繼電器施工價格仍再與廠商議價。
案由四、(一)B3污水槽污水泵浦之自動感應浮球線路,因長時置於槽內附掛著,長時受沼氣影響易造成線路侵蝕氧化脆弱常故障,為延長其使用壽命機電廠商建議將線路外移。
(二)因污水泵浦啟動時污水流動造成管口連接處,因經常振動易發生斷裂而造成化糞池污水外洩,為防患未然,建議於屋頂加裝固定架。
(三)公設燈管(燈泡色)T5 21W缺備品修繕及T5 21W(燈泡色連燈座)尚缺五組和備品,逃生指示燈10W白燈管備品。
(四)八方衛生企業行於99.6.7抽除截油槽,8月份應再施作截油槽清除,金成鴻建議廚房污水管路保養加裝沖洗管路工程。
決 議:(一)、(二)、(四)項,緩議;(三)項,再詢價後再增購備品。
案由五、大樓定期存款利息及帳務事宜討論。
說
明:大樓定期存款目前採固定利率計息,建議改為機動利率計息較高。
決 議:改採機動利率。
案由六、中元普渡討論及中秋節聯誼討論。
決 議:中元普渡定於99年8月21日。請樓管公司依慣例搭建棚架及擺設供桌,並公告住戶參與。
案由七、委員會考慮管理費可否委託超商代收討論。
說 明:管理室近日收到500元偽鈔一紙,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情形,及確保管理費帳目清楚,繳款之住戶查核帳目便利等因素。
決 議:自99年9月起管理費委由超商代收,代收費每戶每月10元由樓管公司吸收,代收細節公告全體住戶知悉。
案由八、電梯公佈欄價格討論。
決 議:同意依照新設計樣式,以每組1800元委請廣告公司施工。
案由九、(一)地下室增劃機車停車位可行性?
(二)一樓大廳後方外圍玻璃牆缺口補齊(附三家報價單)
決 議:(一)增設停車位需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待下次區權會提案討論。
(二)此部分應屬太普建設公司施工不完整所致,經與太普建設洽商,太普建 設不同意再出資補架設玻璃牆,委員會基於大樓安全需要,先行出資架設,另發函請太普建設負擔全部施作費用。
案由十、B3-15F遮雨棚、S1店面招牌追蹤處理情形。
決 議:1、B315樓遮雨棚部分,屋主為現任委員,於委員會上表示係基於防止竊盜等安全考量才架設,如以上因素消滅,自當拆除。
委員會則以,目前頂樓監視器業已架設完成,若有不法行為,均可由監視器監控處理,此部分疑慮應可排除。決議請屋主自行拆除,並以本次會議記錄作為通知依據,不另發存證信函。
2.S1店面招牌,延續99年6月23日會議記錄討論,決議准許日安咖啡招牌照目前樣式留存,無須切割更動。但日後若日安咖啡遷離,應將該招牌拆除,該店鋪接續之使用人不可沿用,如欲設立招牌,其招牌大小仍受目前統一格式招牌限制,並須先提出管委會同意招牌格式尺寸後方可施工。
捌、 臨時動議:
一、 A3-12F住戶反應:A棟進入電梯間之走道上方照明燈有六排計12個(螺旋燈)
目前於夜間為全開感覺很熱,建議委員會可否減少開啟之燈數,較不熱又可節約能源。
決 議:同意以上燈具採間格開啟方式照明。
二、 A2-5F住戶反應:因A棟建築設計尚無開窗故電梯間空氣較悶,住戶二度反應要開啟排煙及進風閘門,委員會告知消防法規規定平常須於關閉狀態,緊急事故發生才不會造成進排風量不足,違害生命安全,但委員會可考量於梯間通風扇處加裝定時器,可定時啟動通風扇,讓空氣較能對流,但先依提議再由委員會議定案(定時器報價單)。
決 議:關於定時啟動通風扇,因該處原始設計並無對外窗戶可調節空氣,屬密閉空間,開啟通風扇亦僅讓空氣在原空間內對流,恐無助於改善空氣品質。決議先委請專業人員提供處理建議,再據以改善。
玖、 散會。(下午9時50分)